客户找服务员流程
一、预定与选人
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网上登记、电话、EMAIL或传真告知您的需求,我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选择适合您的服务员,并安排面试。
二、办理选聘手续
凡来公司聘请服务人员的用工单位,必须出示联系人本人身份证和单位营业执照,如实填写登记表,如有不实之处,供需双方发生矛盾,责任由用工单位自负。
凡来公司聘请服务人员的用工家庭(个人),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如因情况不实造成双方矛盾,后果由用工者自负。
面试双方都满意后,填写一式三份《家政服务合同》,交纳成交费和管理费,预交一个月服务费。
三、服务费交纳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用户要将服务员工资交给公司,由公司发放。服务费实行每月预交,提前1至10天到公司交纳,也可请服务员代交。每月用户要向公司交管理费,方可继续履行下月合同,否则,出现问题自负。
四、服务员调换
服务员上岗不能适应工作,您可要求本公司予以调换服务员,并到公司办理调换服务员手续,直到您满意为止。
用户不得随意将服务员转让他人。
五、及时反馈
用户要及时反馈服务员工作情况,积极为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在用户意见表上签上意见,交到公司备案,配合我们做好工作。
用户须知
1、要尊重服务员的人格和劳动,平等待人;要耐心地指导服务员工作;要保证服务员不与异性成年人同住一室或住在其他人可以随便出入的地方。要为服务员提供与用户家人基本一样的伙食(病、老、孕的食品除外)。
2、要保证服务员的正常休息时间。如不能保证,用户应付给合理的加班费用,不得随意增加规定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克扣服务员的工资。
3、双方应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由公司根据情节予以经济处罚。
4、合同每月要审定一次,在合同未解除之前,服务员的人身安全由用户负责。如服务员擅自或经用户允许外出,发生丢失和其他意外情况,用户应立即采取措施,做出妥善处理,并通知公司。凡遇服务员要求探亲、回家或私下调换用户和与亲友交接等情况时,用户必须带服务员来我公司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不得私自放行,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由用户承担。用户在合同期内,如遇特殊情况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服务中心,经公司同意后,将服务员送回,方可终止合同。
5、用户要及时反馈服务员工